游走在盛世和末世之间。一面是歌舞升平,一面是尸山血海。想要避劳就逸,却不得不血战到底。驽马恋栈,虎口残生。当风秉烛,仍要引吭高歌。盛世高歌颂万古,末世功成万骨枯。这一路走下来,风云变幻。就连周朝安自己都没想到。他竟误打误撞的成了末世中的普罗米修斯。盛世里的最后一个歌王。麻痘女神苏语棠传言在这个世界,每百人里才有一个人能够觉醒异能。异能即为天赋,天生力大无穷者可破万法,生来亲近天道者如有神助。主角叶生穿越而来,满心欢喜地等待着自己的金手指。他有预感,他的金手指就藏在即将觉醒的异能里。然而……他的异能,是能随时随地改变自己眼瞳的形状,再无任何作用。“玩我呢?”“这不就是另类美瞳吗?有屁用?!”叶生崩溃了。“连我这一世最好的朋友——就是张峰那个死胖子,都有力大无穷的天赋啊……”
从此,只在女主面前麻痘说男主坏话的盛扬:时晏女神人很好啊,不仅长得帅,还特苏语别有能力,要我是女的,我肯定棠早就爱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