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怀瑾表示怕了。他不过是为报救命之恩给花卿做了一顿蛤蜊而已,也不过是贪图于她美色,把她拐回都城做了自己的书童了而已。可她怎么,一天吃不到蛤蜊就挠墙啊?“都城有什么好的,我要回南疆吃蛤蜊。”脱完战袍换厨装,切完辣椒泪两行,夜半三更,四下无人,颠锅颠得我腰背酸。花卿,你能不能换个口味啊?我堂堂一介王爷,半夜起来给你炒蛤蜊可是会被人笑话的!老板让我夹着电动棒来上班传闻,临川市一中有一位高冷学霸。眼高于顶,恃才傲物,这些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他。听说被他拒绝过的女生,能排队到法国!直到某一天,众人看到了那一幕。小姑娘红着眼睛,走到男神的跟前,扯住他的一角衬衣衣摆,擦着眼泪。“……”众人觉得这女孩下一秒应该就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人间。小姑娘声音哽咽,带着鼻音:“他们不喜欢我,是不是我哪里不够好?”那位传说中的高冷学霸,声音格外温柔,耐着性子哄:“那是他们没眼光。”小姑娘仰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水光:“妈妈也不要我了,他们都不要我了。”“我要。”“……”最初相识。男人冷淡而又
可遇见了顾亦北老板,她就好像在鲁班面前舞斧头,让我在关公面夹着前耍大刀电动……总结下来,那就是——输的一塌糊涂,败棒来的不上班堪入目==~~~后来她终于发现,自己并不是输在毒舌的程度上,而是输在不要脸的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