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着棺材的白发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他自北大荒而出,背着黑漆漆的棺材,带着白花花的骷髅,骑着一头娇小玲珑的狐狸,走过一座座无人问津的古坟,闯向那群雄逐鹿的骨野大世界。遇敌先讲理,可若是一言不合————挖他祖宗山坟!宝宝你好会夹呀中字社会人。 太冒,木秀于林。 太炫,风必摧之。 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 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 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 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宝宝“席总,今晚的晚宴您去吗”“问席夫人”“席总,今晚的女伴找黎小姐吗”“找席夫人”“席总,这都等了五个小时了,还要”他阴鸷淡漠的眸光淡淡扫过助理一眼,助理瞬间吓得有些哆嗦,不甘愿的说道:“知道了,等席夫人”心底却暗暗鄙视大boss:靠,你好这呼风唤雨,只手遮天的会夹大boss竟然是个妻奴鄙呀中视啊小哥出品,老规矩哟,质量保证,更新保证,欢迎跳坑十七岁,她是名正字言顺的天之骄女,他是不思进取的豪门二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