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太会写。穿越到一本女频小说里,还是个反派,我好像记得那反派没有活过十章,不,十一章,第一章回忆了下。既来之则安之,来都来了,见识下古代的勾栏...咳咳,风土人情。老板要吃母乳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