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用我的手指搅乱吧2兵王阎小刀王者回归花都,他医武双修,他手眼通天,却入住了女总裁家中当了一枚家丁。于是,一个正经的都市故事开始了。
一条布满血腥的江湖路,一段可歌可泣的情感悲歌,一个很普通的青年用我,却拥有一身惊天动地的神功,还有一把如的手血之神剑指搅,看他如何在江湖中打乱吧滚,如何被人唾弃,如何悲2哀,如何被人遗忘!投身悬崖前只说了一段话:如若不死,它朝必将血洗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