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下乡知青沈月华在病弱中闪婚,被收了五百块钱彩礼的大舅妈,强拉着许配给了大她八岁的军人丈夫张建斌。新婚之夜后,她就有了身孕,为了参加1977年的高考,沈月华狠心从山坡上摔下,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三个月后,军人老公回来了,她冷着脸跟那人离婚,去了城里上了大学,开了公司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却因为当年流产伤了身子,这辈子无法再孕。沈月华死时身家上亿,却孤苦伶仃,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心中后悔不已。却不想,她居然重生回到了新婚之夜。她看着身边这个精壮结实、眼神犀利的男人,摸着自己平坦的腹部,决定留下这个孩子,谋得幸福良缘。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庄有个段倾城。她嗜血如命,战无不胜,死在那把“戈月刀”下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江湖中人送了她一个“狂女”的称号。与其说她狂傲,倒不如说她更像一个女魔头,只知杀戮,无意其他。身为武林盟主的义女,她除尽了所有心怀不轨的门派,杀尽了所有她憎恨的人。她就像一把利器,拥有她,便犹如拥有一道免死金牌。她是大多数人心中的坏人,也是武林正派口中的好人。其实她不过是一个,行走在刀锋上的可怜人。
彩礼难倒英雄汉,收废品的穷小子,偶得环保系统让垃圾变废为宝秒变大富豪,从此逆转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