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阔的原始世界,一名流亡部落的族长,带领他的族人开启文明的篇章!百变的泥巴王血魔,战斗中另敌人防不胜防。珏与贝的守护,让铁血之中多了一抹柔情。PS:本书应该算是脑洞文,简介不会写,就先这样,想到好的再换,。妻子的漂亮妈妈中汶字慕一个只爱读书的人、图书馆管理员,穿越到异时空,附身到一个小混混身上,但保留了两个人的记忆和性格特点。当书呆子遇上小混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呢?到底是知识就是力量?还是小混混才更适应生存?完全陌生的世界,只知道时代的发展界于隋末唐初,却是不折不扣的乱世。从新低谷出发,名动北疆,南下平乱,敌后救主,平灭小国,人生高潮却遭人陷害,转而编书却有声有色,发配蛮荒却汇聚天下财富。权臣当道,国家危难,关键时刻力换狂澜却仍躲不过暗箭伤人,天假其手,改立新帝。天子近臣,大权在撑,收南夷,裂突厥,破敌国,统天下,拐了突厥公主却又得大梁公主青睐,功成名就却悄然退身,在异时空书写一段辉煌传奇。
2.轻妻子松沙雕的甜的漂饼,由于主角不太正经,因此剧情也不太正家有皇位、富可敌国亮妈、全妈中能学霸的汶字慕蒲笙隐瞒身世,参加选秀节目,却被大家当成没背景、没粉丝、高中辍学的小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