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史前世界,第一步是活下去,而第二步,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喝凉水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用锅做饭,用衣御寒。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靠运气采集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农具的时候,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这,就是科学。夹的他舒服地低吼了声重症肌无力患者来到民国,发现这里有道士有鬼怪,可惜的是,方正卿不能修炼,而且还要被逼成为僵尸,不然抹杀。本来想在变成僵尸之前完成师傅的遗愿,可惜在去任家镇的路上碰到了一个皇族僵尸,打乱了他的计划,提前变成了僵尸,之后他又见到了更多稀奇古怪的僵尸,比如一身铜甲的西双版纳古尸,不怕太阳,爱听音乐的僵尸,能缓慢行走自己师傅生前用风水术所炼的僵尸……(本书主角设定,没有看过僵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