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日常文,主角是徒弟】我决定找一个徒弟。资质嘛,和我差不多就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继承我的绝学。然后,有一天,我丢了趟垃圾,捡了个娃娃。养大。他的资质,也还行。修炼三年,勉强...算个陆地神仙?不行不行!不能这样!!我要告诉他,他的资质...平平无奇。不能骄傲自满。哎…也不知道,我还能“骗”多久。——————道友,且慢,入群否:978757390红桃在线免费观影入口8天罡地煞为权柄总司,修道士无不以步罡踏斗之法采炼罡煞,称为拜斗,万法无不出自天罡地煞之属。只是想安稳的生活,但总会有人像强盗一般,想要夺取一点,那么,迎接强盗的就只有拳头,捍卫所拥有的。没想到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接下来看故事-罡煞斗辰·······